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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1、孔子周游列国,先后到了卫、陈、蔡、楚、宋等国,宣扬其政治抱负,但皆不得要领。孔子不能伸展自己的抱负,心灰意冷,遂返回鲁国,是为鲁哀公十一年,孔子已六十八岁。

2、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为秦王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主义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3、先秦法家思想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的治国思想,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个代表人物,分别是商鞅、申不害的和慎到,韩非的法治思想就是整合了这三位“前人”的思想中“法”、“术”、“势”。

4、以口吃之人做游说他国之君,想想也有些可笑,最终“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於秦,不能自脱”,意思是说韩非最终还是死在秦国,不能逃脱游说的祸难。(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5、郑国有个想要买鞋子的人,先自己量好脚的尺度,并把量好的尺码搁放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等到前往市场,却忘了带量好的尺码。已经拿到鞋子,才想起自己忘了带尺码。

6、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7、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8、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他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9、思想:要求统治者用“仁政”治国,主张不要过分捕捞鱼鳖,按时令进山伐树,这样自然资源才能持续利用。

10、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1、 公元前221年,秦国成为了中国第一个集权制中央帝国,秦朝的大一统集权体制和法律体制而后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及法制主体,这一套法律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建立,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功不可没。

12、自此以后,他潜心讲学和著书,在此其间与弟子重新编订了《五经》和撰写《春秋》,为的是要记载春秋时代所发生的大事,阐发儒家的价值观。

13、正如上述《史记》中的记载,是说韩非口吃,说话结结巴巴,与人沟通也是有障碍的,但是他很擅长写,韩非文章出众,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连李斯都“自以为不如非”。

14、荀子,名况,字卿,赵国郇邑人,生于周郝王二年(公元前313年),卒于秦始皇九年(公元前235年),战国后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关于荀子的记载很少,而且颇有出入。

15、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16、《五蠹》,“蠹”字意指由内部危损整体的木中之虫,五蠹指五种蛀虫,即扰乱君王法治的五种人。本篇亦为历史上公认的韩非子代表作。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17、在教育途径方面,商鞅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所实施的“法”教和奖励“农战”的政策,却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的一面。 

18、公元前554年郑简公杀子孔后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

19、读战国诸子之史,常处于欢快和悲伤之两个极端。欢快者,在于重温诸子思想之伟岸、博大、深刻,以及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尤其是在今天我们的话语体系中,仍然经常使用他们所创造的充满哲理智慧的成语、典故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悲伤者,在于诸子的一些原本最为可贵的精神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为逐渐为后世所忽略、淹没甚至是误解和谬用。尤其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诸子之中,思想最为深刻、目光最为宏远,与中国未来发展最为至要。然而,法家诸子之命运也最为悲惨,且其思想也最为后世所忽略。尤其自秦汉之后,儒家思想被统治阶层不断发扬光大,推为集权专制文化主体;道家为乡间闾里活学活用,成为消极无为和自我麻醉的工具;独法家渐次被官方和民间双双忽略者,因其既制约于官方之权力泛滥,亦不利普通百姓之逞其奸伪。而中华民族此后三千年政治实践和社会发展,一个最最重大的问题,正在于法治精神的逐渐缺失和人治理念的不断泛滥;正因为三千年来不断强化的人治社会实践,使中国历代统治者无不寻求各种“非法”的方法以巩固中央集权,以攫取无边际权力背后的巨量利益;而普通民众在人治道统文化的浸淫下,也习惯于通过“走后门”、“托人情”、“拉关系”、“人身依附”、“建立圈子”等手段,扩大自己的“利益范围”,伸张自己在人治体系中的地位和空间,而后者的种种努力,一方面更为前者变本加厉提高权力寻租空间而无限加强权力的集中;一方面当他们中间的某些英雄人物被权力背后的巨量利益所驱使而铤而走险——那么,改朝换代便成为最大的可能。于是乎,中国历史你方唱罢我登场、今姓刘来明姓李的王朝更替局面(黄炎培所谓的“兴替周期率”)便延续遗患至今。而再回到本文,韩非子所设计的法家道路,于那个时代虽然间接导致了大秦帝国的诞生,而因为他过于强调君权的集中和独断,恰恰也是他自己死于非命和秦王朝速亡的根本性原因。以此可见,先秦时期的法家实践,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还没有建构起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特别是对君权的有效监督(类似于希腊文明中的“长老院”、“选举制”等政治探索),而中华文明此后所有的纷乱和问题,某种程度上亦根源于此。

20、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

21、韩非子的思想,多见于《韩非子》一书。现存五十五篇,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书中重点宣扬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韩非子》在体裁上,有论说体、辩难体、问答体、经传体、故事体、解注体、上书体七种。辩难体与经传体为韩非首创。其中以下列五篇最能代表其思想:

22、《说难》第论述对君主进谏的困难,反映韩非对君主的心理分析之清楚,为论说体;

23、老子(道家学派创始人) 代表作:《道德经》

24、思想:认为宇宙万物本源是“道”,提出朴素的“辨证论”。

25、有人问他说:“为什么不用你的脚试一试鞋的大小呢?”他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26、慎到是势治学说代表人物,重视权力和威势,要求君主享有足够权利和威势来管理国家。

27、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28、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相径庭,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道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试图建立一套由“道”、“法”相续的政治学说。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互相补充以治理国家,从而成为博采法家众长的集大成者。

29、(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30、   儒家的伦理政治话语强调以孝治国,认为家庭伦理可以延伸到公共领域,因此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类似于父子关系的人身依附关系。韩非子则明确认为,用这种家庭伦理的纽带来维系君臣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是靠不住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主人和雇工,却因为基于利益的雇佣关系联系在一起,反而能各尽其责,出钱出力,各得其所。    

31、(申不害为韩相)内脩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32、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33、他强调了客观的真实性,也强调了普遍规律的存在。从历史的角度讲,他的观点具有极大的进步性。

34、对于商鞅的这种主张,韩非也是极为赞同,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思想,并且亦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出自《韩非子·有度》)”,由此可见,两人都主张“一断于法”,只不过韩非相比较商鞅来说,又增加了“赏善”的内容。

35、正如上述引用,则是说明了商鞅主张——“刑无等级”,这就完全推翻了之前的“刑不上大夫”的治国思想,商鞅是这样提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秦太子嬴驷触犯了新法,但太子又不能处罚,但是为了树立法的权威性,就刑罚了嬴驷两位位高权重的老师。

36、首先,治国要讲究道与法。他认为国君应该了解掌握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原理,进而达到“见招拆招”的境界,才能造福天下。这种观点,趋向于哲学上的唯物论。

37、本篇笔者就从韩非的生平说起,聊聊在法家思想上走在韩非之前的“前人”,继而说说韩非的“法”。

38、既然说到了法家思想中的术,申不害则是绕不过去的存在。

39、  韩非,又称韩非子,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他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学说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著作。

40、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大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更加关注具体的政治与人生。

41、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

42、李斯嫉妒韩非的才学,设计陷害于他,最终韩非死在了咸阳。

43、一是名实相符之论。韩非子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对于民众,他吸收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

44、《奸劫弑臣》第前半部论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后半部则反对儒家思想,倡导法家思想治国之道;

45、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为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46、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

47、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48、   书籍《国家的秩序:韩非子》阐述了韩非子的法、术、势兼施的全套理论,有周密的思路,对他面对现实冷静客观、积极进取的精神,观照入微,透过《国家的秩序:韩非子》,读者深入揣摩,既能了解前贤思想的精华,也能学会取舍,有所获益。

49、二是依法治国之道。韩非子吸收儒、法、道诸家思想,形成了以法家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韩非子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体,他认为申商学说的缺点是既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还有“未尽”之嫌,即“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他指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重罚”。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如《韩非子·有度》指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影响。

50、七是提倡中央集权。韩非子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

51、韩非子出身韩国宗室贵族,与李斯均是荀子学生,后因其学识渊博,被秦始皇召唤入秦,正欲重用,却被妒忌的同窗李斯害死。韩非子死后,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帝业。

52、正如《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53、在教育内容方面,商鞅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他认为“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言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和厉行“法治”的人才,商鞅主张学习法令和对耕战有用的实际知识。他提出“壹教”的教育纲领。“壹教”的实质就是执行新兴地主阶级的统一教育,它的主要内容是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令、政策统一人们的思想。商鞅认为:“壹教则下听上”(《赏刑》)。他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字分》)。明确指出“法”是地主阶级的生命,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对民众必须加强“法治”的教育。“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君臣》)。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论,不听;不符合法令的行为,不赞扬;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一切的言论、行动必须根据新兴地主阶级的“法”为标准。

54、其次,治国需要进行变法。他在《五蠹》中提到,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都会有变法出现。至于他所处的时代,要围绕“气力”进行变法。

55、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56、而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57、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58、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59、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60、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历代里权均处心积虑地运用法、势、术其目的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61、韩非出身儒家,但他的思想体系却是法家。他多次上书韩废王用法家思想治国,却没有受到韩废王重视。

62、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63、出自: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法家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原文:

64、而韩非对于申不害的术治也给予了肯定,并且认为“主无术于上之患”、“主无术以知奸”,而韩非法家思想中的“术”理论也是直接来源于申不害,不过申不害单单只强调术,而忽视了法,所以韩非评判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是“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所以这就又要讲讲法家思想中的“势”。

65、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感到好奇,韩非这么有才华的一个人,为什么不知道避祸?他可以看清历史的走向,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为什么还要去秦国送命?

66、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67、三是以法为教。韩非子认为,国家有治,除了制定法律以外,还必须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四是提倡改革图强。韩非继承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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