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关于中国的论述精品好句82句

admin 59次浏览

最佳答案孟德斯鸠关于中国的论述 1、由此可知,孟德斯鸠的研究方法虽因注意以事实支持理论而超越前人,但其弊病也显而易见:先作出结论,再寻找甚至剪裁事实来支持这个结论。他自己曾......

孟德斯鸠关于中国的论述

1、由此可知,孟德斯鸠的研究方法虽因注意以事实支持理论而超越前人,但其弊病也显而易见:先作出结论,再寻找甚至剪裁事实来支持这个结论。他自己曾这样说:“我建立了一些原则。我看见了:个别的情况是服从这些原则的,仿佛是由原则引伸而出的;所有各国的历史都不过是由这些原则而来的结果”。正因为他建立了一些原则,中国这个“个别的情况”也只得“服从这些原则”,即是说服从建立他的政体学说的需要了。

2、弗雷莱对于自己何时结识黄嘉略有精确的记述:“大约在1713年年初,我有幸刚刚认识的瑟万教士向我建议,见一见原籍福建省的中国人黄嘉略先生,并且审阅一下他所做的工作。这项有关中国语言的工作,是比尼昂教士根据国王的命令策划的,他希望有一个人能向他谈一谈,黄先生所采用的工作方法以及他的工作成果是否对欧洲人有用。我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因为这项工作能够满足我的好奇心,而当时大家对于一切来自中国的事物都十分好奇。我于是承担起了这项审阅任务。”

3、   在十八世纪相隔遥远且交通不便的大洋彼岸,孟德斯鸠何以获得有关中国的讯息?后来的研究表明,孟德斯鸠通过与几位曾在中国居住过的传教士的交往,获得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信息,对古老中国的观感亦由此产生。

4、三种政体各受不同原则的统治:无论是民主还是贵族统治,共和政体的原则是美德,君主制的原则是荣誉,专制的原则是恐惧。专制国家不需要荣誉,因为专制国家的人都是奴隶,在这一点上彼此完全平等。然而,不同政体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民主和贵族统治之间的区别只是统治人数不同,君主制和专制之间的差别则似乎主要取决于统治者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事实上,孟德斯鸠从雅典城邦民主的实践认定:“以抓阄为方式的表决是民主制的性质,以选择为方式的表决是贵族制的性质”,因为只有抓阄才能让每个公民获得为国家服务的合理机会和预期。因此,现代的所谓“民主”选举在他看来其实更多是贵族制的特征。他还认为最好的贵族制其实就是多数统治,因为那样极少数被统治者根本不能争夺统治权,因而多数人也无意压迫之:“贵族制越是接近民主制就越完美,越是接近君主制就越不完美。”(孟德斯鸠关于中国的论述)。

5、共和政体指由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掌握权力的政体,具体包括民主共和国和贵族共和国。在历史上,这种政体多存在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城邦之中。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要求公民具有爱祖国的德性,要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后。这种政治原则压抑了个人的自然情感与自然利益。要维持这样一个政体的运转,必须采制定各种严格的制度并确保平等分配。孟德斯鸠认为这种德性或公民精神可能是伟大的,但由于悖逆人的自然情感,不可能保持长久。

6、我们活着只为的是去发现美。其他一切都是等待的种种形式。(孟德斯鸠关于中国的论述)。

7、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8、孟德斯鸠又认为,君主政体除了必须有用以约束君主的基本法外,还必须有介乎君主和平民之间的“中间体”——贵族,由他们在议会中起主导作用。中国既无欧洲式的贵族,更无任何形式的议会,当然只能列为专制政体,此其二。

9、启蒙(enlighten)的法文原意是明亮、照耀,启蒙运动的含义是启迪和开导人们的反封建意识,给处在黑暗中的人们带来光明与希望。

10、是世界上唯一完全按父权建立起来的帝国(这并不阻止中国的官员责打他们的孩子),他们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如果一个行省的长官在离任时不能赢得他百姓的称赞时,就要受惩罚的国家;

11、什么样的“表面秩序”?孟德斯鸠抛出一个词:普遍精神,即在各种因素作用下,一个民族“受气候、宗教、法律、政体准则、风俗、仪表等许多因素的统治,由此形成了普遍精神。”

12、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13、孟德斯鸠了解中国的另一个途径是与中国人以及到过中国或熟悉中国的法国人交往。

14、孟德斯鸠认为,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必须和它的性质与特征相符。譬如民主国家“热爱平等”,平等是民主国家的“灵魂”,因而要维持民主,必须谨慎维持社会的平等状态,通过建立类似于罗马等级制度等再分配措施防止社会两极分化。国家有义务发展贸易,“让每个穷人足够舒适并能够和其他人一样工作,把每个富人降到中产层次,从而为了维持或获得财产需要工作。”相比之下,贵族制在本质上是一个不平等的国家,因而只能指望达到一种“适度”,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过度不平等是颠覆贵族制的根源。和古希腊思想家一样,孟德斯鸠也认为不同政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譬如民主国家如果出现过度不平等就会向贵族制或君主制过渡,如果过度平等则会向专制国家过渡。

15、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长的人已经腐化之后,他们才会败坏下去。

16、《论法的精神》处处洋溢着对自由的崇尚、对专制的鄙视:“一个自由民族可以有一个解放者,一个被征服的民族只能迎来另一个压迫者”;“所有人在共和政体都是平等的,所有人在专制政体也是平等的;前者平等是因为他们就是一切,后者平等则是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是”;“在一个自由民族,个人论理是好是坏往往无关紧要;只要他们论理就足够了,自由将保护他们免予论理的不良后果。类似地,在一个专制政府,个人论理是好是坏同样有害;只要他们论理,就足以和政体原则背道而驰”;在孟德斯鸠看来,专制必然导致人治:“一个懦弱、无知和沮丧的人民是不需要太多法律的”;“专制国家没有法律,法官自己就是规则。”专制社会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商人只能得过且过,而不能从事太多贸易。政府权力得不到约束,致使贪污盛行、征收和充公频繁发生,使得财产权失去可预期性。所有这些在今天听起来都十分熟悉,让人不得不惊叹孟氏的先见之明。

17、与此相对照,在中国问题上与孟德斯鸠持不同观点的伏尔泰等人也读过这类游记,却并没有接受游记的作者们对中国的看法。魁奈在他的《中国的专制政体》一书中,曾质问孟德斯鸠,为什么不相信久住中国并且到过许多省份的传教士,而要相信仅在中国作短暂逗留的商人。

18、政治法让人获得自由,市民法让人获得财产。如前所述,政治法乃调整社会统治权力,因此,应由市民法调整的,就不应由政治法调整。让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之观点,是不符合逻辑之谬论;只有在关乎城邦权力即公民自由时,个人利益才应服从公共利益,而关乎财产问题,不应如此,盖公共利益就在于永远保障市民法赋予人们所拥有的财产。

19、例如,雍正皇帝曾诛杀两位皈依天主教的亲王。孟德斯鸠就此事写道:

20、“土耳其人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规章;他们看着在同一城市里,基督徒们避免了灾祸,而灭亡的只有他们自己。他们购买染有瘟疫的病人的衣服来穿,仍旧按照他们的旧方式生活。命运不可移易的教义支配着一切;这种教义使官吏们成为冷静的旁观者。官吏们想,上帝已经做了一切,他们没有什么可做的事了”。

21、西塞罗认为,土地均分不公正,盖建立国家,就旨在保障人人所拥有财产的安全。

22、对于中国专制统治的恐怖和残忍,孟德斯鸠也有论述,他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那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微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第129页上册)“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如何事情都可拿来做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如何家族”。(第194页上册)“有两个编辑邸报的人,因为关于某一事件所述情况失实,人们便说在朝廷的邸报上撒谎就是对朝廷的不敬,二人就被处死。有一个亲王由于疏忽,在有朱批的上谕上面记上几个字,人们便断定这是对皇帝不敬,这就使他的家族受到史无前例的迫害”。“如果大逆罪不明,便足以使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第194页上册)

23、上文已经提及,三种政体的理论是孟德斯鸠的主要学说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他全部学说的核心部分。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政体决定着这个国家的其他制度,诸如教育、司法、税收、贸易等等;政体变则一切皆变。

24、固然我有某些优点,而我自己最重视的优点,却是我的谦虚。

25、事实上,孟德斯鸠自己已经预见到“联邦共和国”的可能性,因为“如果共和国太小,它会被外国武力所摧毁;如果它太大,它会被自己内部的恶习所摧毁”,因此,“人类最终不得不永远生活在一人统治的政府之下,如果他们不能设计一种宪法,使其同时具有共和政体的所有内部优势和君主政体的外部力量。”正是共和联盟使得希腊和罗马繁荣强盛了如此之久。“由小共和国组成,联邦对内享受每个小政府的好处,对外则通过联合的力量具备大型君主国的全部优势。”今人一般认为,孟德斯鸠对现代宪政的最大贡献在于三权分立理论,联邦制则是麦迪逊等美国立宪者的独创,但是以上论述提醒我们,《论法的精神》也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最初的灵感。

26、法律应该使用最有效的手段,使贵族以公道对待人民。如果法律尚未建立护民官的话,法律自己就应该是护民官。

27、以后当他阅读传教士著作时,也常常对他们所描述的中国表示怀疑。例如,他读《中华帝国全志》时写道:“在杜赫德神甫介绍的八个省中,我所看到的一切都令人赞叹,美丽、佼好……大自然果真只有美而无一点丑吗?”

28、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29、君主政体是18世纪欧洲普遍采用的政体,它的特点是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但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贵族与法院、议会等法律机构共同构成现实中对君主的约束。这种政体要求的是荣誉,各个阶层的人民出于荣誉感而自发地约束国王的权力。这种政体使得欧洲在告别古典时代之后依然保持了一定的自由而没有堕落到专制。

30、但是,这种曾经闪现在他的脑海中的想法,并未载入他的已版著作。原因何在呢?他决心捍卫他的政体学说,为此必须坚持中国和其它东方国家一样也是专制国家的论断,否则他的政体学说便会显得不完整、不完美。关于这一点,他自已毫不隐讳地写道:

31、带着对黄嘉略的这份真挚感情,弗雷莱不但对黄嘉略的工作给予真诚的指导和协助,还试图在生活上对他提供帮助。据他自己说,他之所以建议黄嘉略翻译《玉娇梨》,不只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也想到了黄嘉略的私利。《一千零一夜》的法译本当时刚刚在法国出版,立即风靡一时,翻译家加朗因此而名利双收。此事给弗雷莱以启示,他暗自思忖,《玉娇梨》或许能够成为第二部《一千零一夜》,果真如此,黄嘉略就能获得一笔可观的稿酬,他的生活状况就能大大得到改善。

32、孟德斯鸠在其著作中虽然数百次谈论中国,但他却不是那支歌颂中国合唱队的成员。相反,他对中国基本上持否定态度,对中国的政治制度颇多批评和指责,因而引起伏尔泰和魁奈等人的不满,屡屡遭到他们的反驳。论者历来比较注重对中国持颂扬态度的伏尔泰等人的研究,这当然完全必要。但是孟德斯鸠既是一位重要的启蒙思想家,在了解和研究中国方面又花费了很大精力,对中国的看法有其独到之处,所以我们似乎不应对他冷落。本文试图就此问题抛砖引玉,以求教于专家和识者。

33、公共机构需要征收个人财产时,绝不应适用政治法而应适用市民法,盖在市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34、他认为,路易路易十五时代的法国已经由君主政体向专制政体蜕化,君主政体必不可少的基本法和“中间体”已不起作用,而专制政体的固有特征却日益在法国显露出来。所以,他在《波斯人信札》中极尽揶揄之能事,对当时法国的种种丑恶现象无情地予以揭露和抨击。

35、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36、孟德斯鸠在意大利旅行期间遇见了传教士Fouquet(汉名傅圣泽)。傅圣泽是法国人,1699年到中国传教,在江西、福建等地居留二十年。1720年,他受教会派遣回欧洲,在罗马与孟德斯鸠相遇则在1729年。孟德斯鸠在罗马逗留期间,多次会见傅圣泽,据他在《意大利游记》中说,傅圣泽是他在罗马时晤谈最多的人之一。《随笔》记录了他们1729年2月1日的一次谈话,内容涉及中国的历史和伦理道德观念等。

37、《论法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作者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防止法国向专制政体蜕变的办法,那就是按照他的政体理论,建立一个开明的君主政体。政体理论既然如此重要,他当然要竭尽全力去确立它,完善它、捍卫它。中国既然被认定是专制政体的典型,纵然有一些事实不能证明这一点,那也就无关宏旨了。

38、我们认为,此种看法言之成理。这类游记确实影响了孟德斯鸠对中国的看法。不仅如此,我们还认为,他对中国的不良印象除来自此类游记外,还来自他一生中接触过的唯一的中国人黄某。

39、在他与黄某的谈话记录中,这种态度更为明显。他说:“让我们摆脱成见吧,我们把他们(中国人——笔者)说得如此之好,未免言过其实。”“如果中国政府真的如此令人赞叹,鞑靼人怎能转眼之间就成了这个国家的主人?”

40、在他看来,东方国家大多实行专制政体,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他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他认为,中国的君主集宗教与世俗大权于一身,对臣民实行残暴的独裁统治,人民毫无自由可言。皇帝动辄以大逆罪处置臣僚和百姓,“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他认为,中国的刑罚酷烈,炮烙、凌迟等酷刑令人发指,而且往往株连九族。人民战战兢兢,生活在极度恐怖之中。他认为,中国人口奇多,耕地不足,人民生活极端贫困,每遇饥荒,饿殍遍地。即使在正常年景,也因衣食无着而无力扶养后代,弃婴到处可见。他还认为,中国既无议会,也不实行三权分立,因而具有专制政体的性质:“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

41、那么在他看来,这些“特殊的情况,或者是绝无仅有的情况“是些什么呢?

42、孟德斯鸠认定,不同性质的政体和政体规模直接相关。这一论断有时被上升到“孟德斯鸠定律”的高度,并稍后直接为卢梭借鉴。他认为大国只有专制才能维持,中等规模国家更适合君主制;共和则只有在小国才能生存,理由是大型共和国必然积聚大量财富,“因而温和精神式微”;“在小国,公共利益更为直观、更为人所知、更贴近每一个公民,公权滥用则不那么普遍,因而也不那么容易受到保护。”今天看来,这一论断稍显粗略,尤其是美国联邦制的建构打破了“定律”关于“共和只适合小国”的预言;但是这一论断提出的命题是不朽的,即便对于实行高度地方自治的美国等联邦国家,大国的民主仍然是一个难题。

43、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孟德斯鸠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44、孟德斯鸠(1689-1755)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梁启超甚至赞颂他为功盖华盛顿、拿破仑的革命家。孟德斯鸠既是法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又是文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如此才华横溢,在各个领域独领风骚的思想家,即使在启蒙时代,也是非常罕见的。《法意》的译者严复高度赞扬孟德斯鸠:“吾译此章,不觉低首下心,而服孟德斯鸠之伟识也。其于吾治也,可谓能见其大者矣。”

45、如果我阅读得和别人一样多,我就知道得和别人一样少。

46、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47、Ph.Couplet(汉名柏应理),《中国贤哲孔子》(Confucius,Sinarumphilosophus,1687年);《中国纪年》(Tabulachronologica,1683年);

48、其次,说到游记,对孟德斯鸠的中国观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安逊的《环球游记》孟德斯鸠读得兴致勃勃;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我正在阅读安逊勋爵那部令人赞叹的著作……我正在读,以后还要再读。在我看来,这本书颇多启示。”

49、上述这些有关中国的著作大致可分两类。一类出自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这些传教士在中国逗留的时间较长,有机会接触各阶层的中国人,有的因在宫廷任职还能接触高级官员和皇帝,所以对中国的观察和了解比较深入。

50、与这些启蒙思想家大抵生活在同一时期而略早的孟德斯鸠,是以法国的启蒙思想先驱之一而留名后世的。他一生中也以极大的热情了解和研究中国,留下了大量有关中国的记述和评论。不过,他与伏尔泰、魁奈等人不同,毕生不曾写过一部专著或一篇论文集中地讨论中国。他对中国的论述散见于自己的各种著作。

51、一个真正热爱祖国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

52、法的精神》显然就是这类比较研究的范本。对于一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借鉴与移植西方法律制度的中国来说,比较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53、编者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8日在北京闭幕,会议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而学界围绕民法典的讨论还在继续。本文转载自赫拉克勒斯工作坊公众号(Areopagitica),感谢授权推送。

54、虽然孟德斯鸠的重点在于探讨法律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他的自然法理论本身是相当单薄的,只一章匆匆带过。他认为统治人类的自然法则主要有四类:和平、生存、两性之间的吸引力以及对社会群居生活的向往。这些法则与其说是“法”,不如说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自然禀性;只有进入社会之后,人类才开始制定自己的法。有趣的是,孟德斯鸠不同意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各自为战,而在于虚弱和恐惧;只是在进入社会、团结起来之后,人才变得强大,这时才发生国家(或部落)之间的战争。为了确立国家和国家以及国家和公民以及公民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社会相应需要国际法、政治权利法和民事权利法。但作为统治人类的理性,法律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和特定国家的风土人情乃至物理地貌紧密相连。《论法的精神》之所以洋洋洒洒、鸿篇巨制,正是为了系统探讨复杂人类关系的方方面面。

55、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56、他曾先后与弗莱雷和富尔蒙合作,编纂有关中国语文的书籍,兼事翻译。孟德斯鸠认识黄某后,曾与他长谈。这次谈话内容丰富,广泛涉及中国的哲学、宗教、刑罚、礼仪、语文、科举、政治、历史等方面;谈话过程中,黄某还为孟德斯鸠唱了一首中国民歌。

57、伊斯卜朗,《从莫斯科到中国》(E.Isbrand,VoyagedeMoseoualaChine)

58、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59、第五卷收录了孟德斯鸠撰写的很多文章,有的在他生前已经发表,有的在他身后方被发现;此外,孟德斯鸠还留下了诸如《随想录》《随笔》那样内容丰富的笔记。本书编译的宗旨是较为全面地展现孟德斯鸠的学术面貌,因此,既收入了不少政治、法律、经济和宗教方面的文章,也收进了几篇不妨称之为小说的故事,甚至还收进了几篇纯属自然科学的论文;安排在本书最后的两首诗虽不足以证明孟德斯鸠是个诗人,却可以让大家知道他也写过诗。

60、中华帝国构建在治家的理念上。儿媳妇每天清晨是否前去侍候婆婆,此事本身无关紧要。可是,我们如果想到,这些日常细节不断地唤起必须铭刻在心中的一种感情,而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这种感情构成了中华帝国的治国精神。我们就会明白,此类具体行为没有一件是可有可无的。

61、人,放弃天然独立状态而接受政治法约束,也就放弃天然财产公有制而接受市民法(注1)约束。

62、读书对于我来说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一种苦恼是读书所不能驱散的。

63、在黄嘉略留下的文字中,迄今未发现他对傅尔蒙的评论,所以我们不知道他如何看待傅尔蒙。不过,傅尔蒙倒是在他的遗稿中多次提到他的这位中国同事:“他如同所有中国人,性格看来有些沉闷,可是在朋友面前却判若两人,他的忧郁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他常常陷入沉思的,是他在这里看到的许许多多让他感到诧异和稀奇的事,他常常与我们谈及这些令他惊异的事,时常对我们说他怀念中国。……他喜爱富有哲理的谈话,而且喜欢把所见所闻记下来,或许是出于习惯,或许因为他打算在回到中国后整理成书。有时他还写下自己的看法,若是拜访了某人,听到了什么消息,或是下雨、打雷、结冰、下雪,尤其是与节气相违时,他立即记录下来。他的这种习惯也许是中国的教育使然,不过,这与他个人的性格也不无关系,事无巨细,他一概关心;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在工作和学习方面,他对普通中文书籍驾轻就熟,由于他的父母都是基督教徒,加上他是在外方传教会的先生们指导下成长的,所以,他在中国没有取得任何学位,也许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考个秀才什么的。然而,这并不妨碍一个富有才华的人研读经典著作。”

64、弗雷莱在认识黄嘉略不久后,就把黄嘉略介绍给好友戴默莱。戴默莱是个教会人士,热心于文史研究,编纂过一些著名学人的文集,深得学界好评,早在1700-1705年间,他就在朱利公学结识了在那里求学的孟德斯鸠,当年两位少年的友谊一直保持到老年。戴默莱认识黄嘉略后,就把孟德斯鸠介绍给黄嘉略。此时是1713年上半年,也就是弗雷莱与黄嘉略的合作开始不久之后。

65、   此次结集出版的《孟德斯鸠论中国》,收录了散见于《论法的精神》《欧洲游记》《随想录》《地理》《随笔》等著作中有关中国的论述,通过这些论述,或许可以向读者提供一个研究孟氏及其思想的不同视角。

66、黄嘉略与上述三位法国朋友的交往,至少产生了三个积极效果。其促成了法国第一代汉学家的出现;第传授了汉语知识,传播了包罗万象的中国知识,为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论述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第黄嘉略以真实的形象,向法国人展示了中国人的诸多优秀品质:友善、诚信、刻苦、认真、谦逊、好学等等。

67、对于中国的皇帝的命运以及法律管制,孟德斯鸠是这样论述的,他说:“中国的皇帝所感悟到的和我们的君主不同。我们的君主感到,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则来世的幸福少,今生的权力和财富也要少。但是中国的皇帝知道,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第128―129页上册)“这就是人们时常谈论到的中国的典章制度之所由来。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戴上锁链,但都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第129页上册)

68、自十七世纪中叶以后,欧洲逐渐形成了一股了解和研究中国的热潮。1685年,由于路易十四亲自过问,法国向中国派遣了五名耶稣会传教士;1698年,第一艘法国商船“昂菲特里特”号首航中国。以后,来华的法国传教士和商人日趋增多,有关中国的信息源源传往法国,使法国在欧洲的“中国热”中处于领先地位。

69、启蒙先驱们提倡用理性而不是用外界的权威来判断一切事物,只敬畏真实,尊重科学,不再信奉传统的偶像与教条,把批判锋芒直指封建专制制度及其宗教思想体系,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条件。

70、孟德斯鸠的理论提出不久,就受到来自东方的挑战。很多来华的传教士把大清夸成了花,并认为其治国原则融恐惧、荣宠和美德为一体。多么完美!

71、应该说,孟德斯鸠这段对于中国社会“汤武革命”、王朝生灭状况的描述,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72、一个共和国的不幸,就是它不再有阴谋秘计的时候。这情形发生在人们用金钱腐化了人民的情况下。这时人民变得冷静了,热衷于金钱,而不再热衷于国事了。

73、推翻罗马帝国的那些民族滥用征服权后,自由精神唤醒了他们的公正精神。于是,他们在实施其野蛮法律时有所收敛。倘若有人对此有所怀疑,就请看看博马努瓦(注2)那部写于12世纪(注3)的法学佳作吧。

74、与黄某谈话是孟德斯鸠第一次同中国人直接接触,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1713年11月15日,孟德斯鸠的父亲病故,他赶回波尔多奔丧,一去八年,直到写完《波斯人信札》才再赴巴黎。而黄某已于1716年因肺痨病客死异邦了。

75、我们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孟德斯鸠的思想体系和思想方法。

76、注3:此处孟德斯鸠存在笔误:文中的“12世纪”,应为13世纪。——译注

77、孟德斯鸠说这句话的语境。孟德斯鸠实际上是在讨论征收权。关于这种权力,如今我们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都可以看到这样两条雷打不动的规定,一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公民财产;二是国家为此必须给予公民必要的补偿。征收权,西文写作eminentdomain,字面意思为“最高支配权”,一般认为是格劳秀斯首创之词。上述两个关于征收权的经典条款,实际上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就已经提出来,并成为后世国际公法著作里的一个保留内容,无论普芬道夫、沃尔夫还是瓦泰尔,对征收权的论述都与格劳秀斯大同小异。可以说在征用权的论述上,已经形成一个稳定而连续的“格劳秀斯传统”,为学界的主流。

78、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不是纯粹的理论探讨,而是与他对自由孜孜不倦的追求息息相关。在《论法的精神》中,关于自由的论述贯穿始终。首先,他直白地声言,他所说的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而所谓政治自由,就是可以做法律所允许的一切事情。在一个国家中,每个公民是否能够享有政治自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基本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不但应该是合理的,而且应该是宽和的。正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孟德斯鸠极端厌恶并强烈谴责专制主义。在他笔下,专制主义的弊端和罪恶罄竹难书。他指出,在专制政体下,人人都是奴隶,人在那里如同牲畜一样,他们所拥有的仅仅是本能、服从和惩罚。我国学者往往把孟德斯鸠所反对的专制主义限定为封建专制主义,这显然是画蛇添足之举,因为他所反对的是不带任何修饰语的专制主义,这也正是他的政体学说至今依然保持着旺盛生命力的原因之一。其实,在孟德斯鸠看来,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国并非专制主义,而是后人所说的绝对王权主义,也就是君主政体的一个变种。史实表明,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国并非孟德斯鸠所定义的专制政体。例如,众所周知,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公然对国王恣意冷嘲热讽,却依然可以在法国一版再版。在此之前,他的父亲也曾经指责国王在打仗时是个下棋的,在公众中露面时是个演戏的,对当朝君主如此不恭,专制主义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79、根据孟德斯鸠的观察,在当时的西方兴起了一种新的政体,即英格兰的政体。它在表面上是君主制,实际上则是共和制。这种政体具有自由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英格兰人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自由政体培育出了一个商业社会,创造了宪政体制,最终造就了一个自由的商业共和国。孟德斯鸠认为这种政体才应当是现代主义国家的发展趋势。

80、当时不少人认为,中国之所以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国家相对稳定,政制优良是重要原因。孟德斯鸠对此说颇有异议。他认为中国之所以如此,纯系地理条件使然,中国的边界,或为大海,或为高山沙漠,外敌只能从北方入侵,所以安全较有保障。

81、正因为孟德斯鸠对中国并非毫无偏见,所以,尽管他与伏尔泰等人所接触的有关中国的材料大体相同,但他对中国的看法却与伏尔泰等人大相径庭。他认为,中国是暴戾的专制国家。

上一篇:数学来源于生活的名言精品好句35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