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核心精品好句94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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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法家思想的核心 1、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时代要求、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

法家思想的核心

1、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时代要求、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

2、商鞅之所以在秦国实行法派,是因为秦国比较落后,还处于世卿世禄制制度的时代,国君没有强有力的官僚体系,时常为卿大夫世族所侵犯威胁,所以,实行法派之治,促使士大夫崛起,如此则士民刚刚获得解放,生产力和激情四射,官僚体系刚刚诞生,如朝日之初起,其势不可挡。后又在韩非子和李斯帮助下强化“术派”和“势派”,强化中央集权,更重要的是秦国严格实行法治,比如商鞅逃亡时没有证明文书不得住宿、秦昭王驳斥旱灾为饥民请开王室五苑、荆轲刺秦王时台下武士没有王昭不敢上殿干着急。相反,东方六国官僚体系此时已是午后骄阳,法治废驰,吏治腐败,官民矛盾突出,故而败亡。

3、(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故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4、韩非认为法的来源是道,是社会运行的必然法则,这种法则具体化为法律、法令、一系列制度条文。韩非的法是社会之法,又是合于道的自然之法,其法制思想是较深刻的,有其合理性。这种法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强制性和必然性的特点。他主张法律条文要由官府定出而公布于民,让民众无人不晓,大家共同遵行,体现公正性。这些都具有合理性。但韩非在强调法的强制性时则有法权为君主专制的倾向。由批评儒家礼仁治国而忽视法度的一面,走向了极权、专制的一面,忽视了民本、民权、民主的法制基础。其法成了绝对的外在强制。

5、对于一个思想发展不成熟,容易走歪路得高中生来说,学习好科学的哲学无疑是给思想来一次大矫正。对我们以后的人生发展,无疑是有益而有必要的。所以,上大学之后,我还会继续选修哲学的。

6、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7、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

8、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9、本文试图以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结合当时社会背景来分析法家思想的精义所在。

10、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法家思想的核心)。

11、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着强烈的制约作用,对现代法律体系有着深刻的影响。法家"与"阴阳家、儒家、墨家、明家、道德家"被列为"六家"。法家是顺应历史潮流而诞生的。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法家的崛起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法家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法家思想的核心)。

12、  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孟子所发展、荀子所集其大成,之后延绵不断,为历代儒客推崇,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学术流派。儒家原先是先秦诸子百家之其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期和诸子百家地位平等。而后汉武帝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听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对思想实施钳制,使儒家重新兴起。

13、21日下午课间休息期间,蔡毅臣老师在班主任赵东明老师的陪同下,在英杰交流中心一层大厅,与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班的同学们亲切合影留念。

14、学思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如果“闰土”在今天

15、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

16、学思行|孔乙己典型论——《孔乙己》问世百年

17、《商君书》流毒最深的,就是它的驭民之术。愚民:使民众的思想与统治者的思想保持一致,不允许有多元思想的存在。弱民:民间力量强大则对统治者形成威胁,民众软弱则畏惧统治者、服从统治。疲民:使民众疲于劳作苦役,无瑕顾及他事。辱民:使民众没有自尊自信,二是唆使民众之间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贫民:使民众困于生计,从而既无心也无力反抗暴政,反而只能祈求统治者的赏赐和怜悯。五者若不灵,杀之(以上所有的措施都用完了,若还有那种强悍不服管的民,那就杀掉)。

18、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19、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历代里权均处心积虑地运用法、势、术其目的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20、老子和庄子在很多地方都对“道”做了解释,但为什么还是不能被人理解呢?这是因为宇宙生成之初,那时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但我们知道它总有一个开始,所以老子就把这个开始称为“道”,所以道是先天地生的。其实“道”的内涵并不是老子开创的。《易经》中“太极”与“道”的概念非常相近。所以我们说道家思想是对易经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1、学思行|数据、隐私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的宪法创新

22、儒家,由孔子将道家思想拓展而形成,积极入世型

23、   东周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24、二千三百年前,一个叫韩非的中国人也清楚的表达了这个思想,而且在叙述方式上惊人的相似,韩非理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促成了战国末期秦国的强大,加速了战国局面的终结和统一王朝的到来。这个思想,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法家思想。

25、  (1)对哪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

26、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27、  法家的立法排除了民众的参与,不能完全得到民众的认可,这样的法律在推行中面临极大的困难,那就必然要借助于权势,威严的权势于是成了法律的依靠和保证。韩非明确提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乱也。”威势为君主所专有,那社会生活中的立法主体和执法主体就必然同一于权势君主。这样,法律完全成了权势的附属和工具,就只能屈从于权势。事实上,中国历史上许多昏聩残暴的君主始终没有受到过法的追究制裁,表明了法在最高权势面前的软弱无力;而历史上的许多变法者,不管变法内容如何,多在君权更替之后遭受厄运,也正表明了权势对一种法律拥有的决定权和终止权。

28、对于兵战,他主张采取赏厚罚重的办法,使民不得不勇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严刑之下,变怯为勇,殊途同归。他还提出了全国皆兵以及加强战争宣传的主张,以造成人人闻战则喜,争先恐后的局面。法家已认识到耕和战互相促进的关系,农为战作准备,战又推动农业发展。

29、本次课程的第三天,邀请到蔡毅臣老师主讲《法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蔡老师是国家认证管理咨询师,国家认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大总裁班特约高级培训师。

30、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31、杜保瑞,祖籍山东省邹城市,1961年于台湾省新北市瑞芳镇出生,1979年进入台大政治系就读,三年后1982转系到台大哲学系,之后1985考入台大哲学研究所硕士班,四年后毕业,1989进入博士班,四年后获得博士学位,1993年入伍服役两年,1995年退役,1996年先后在台中慈明佛学研究所、高雄佛光山佛学研究所、台北华梵大学东方人文思想研究所兼任课程。

32、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33、二百三十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讨论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看不见的手”当成市场经济永恒的基本原则,当成经济学“皇冠上的明珠”,把亚当斯密的思想与牛顿的科学发现、瓦特的蒸汽机发明并列,作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三大变革事件。

34、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35、<八奸>篇,讲臣下向君王夺权之术,防治之道即是君王的御下之术,「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在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四曰养殃。…五曰民萌。…六曰流行。…七曰威强。…八曰四方。…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焉。」以上八种臣下盗权之术,韩非言之精辟,对于君王防治之术,亦皆肺腑有道之言。亦即君王若尚在位掌权,则须用此防治之术,然而,八奸乖戾,除非国君为英明上人之资,熟能避之?故能成明君,守位保国,进而富国强兵者,非上人之资不可矣。关键在于自己要克制欲望,否则必为旁人夺权而不知,其次在于智慧明达,对人心了如指掌,第三在于意志坚定,不犯错误。如若君权已被劫夺,则难追回矣。总之,本章非常实用,即便在今日之社会,亦十分有可以藉鉴之处。

36、可以说,国家一旦积数朝之弱主,则国分于家已难挽回,如周天子,如晋国六家,如姜齐之末,如鲁之三桓,此事,就连《论语》中的孔子也屡屡言之。韩非徒叹其哀,已无济术矣。故,中人之君之论,可废矣。关键是,能按部就班选用官员就是上智之君,能于权柄被瓜分后重掌政权更是上智之君,能在大权独揽之际还不纵欲辱国更是上智之君,韩非所说的中人之君,只能说是不任意妄为、自以为圣智之人者,但笔者以为,此人之为君,能不标榜己智,则不仅为中人之君,实际上已是上智之圣君。

37、耕,即农耕。战,及作战。将这两项统既能提供国家的经济保障,有能加强国家的军事保障。农耕与战事被看做推动国家发展与前进的两个轮子。

38、  韩非对君主与臣属的关系也有特别的理解。韩非是在人性自利的前提下看待君臣关系,认为君臣双方都是按照各自利益的算计来结合的,那各自就有不同的心思与追求。他说:“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据此提出:“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宣称君主就是依靠刑赏权来控制臣属的人,主张君主在实现自身根本利益的过程中,应该用杀戮之刑和庆赏之德来控制臣属,使群臣畏惧刑罚的威势,追求行赏的利益,进而保持对臣属的绝对支配。韩非还认为,君主对于臣属是一种豢养、蓄养关系,他引论比喻说:“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君主就像土地生养草木一样地蓄养了群臣,所以群臣的所有劳作硕果自然属于君主土地肥美的功劳。据此他公开宣称君臣间权力与责任的分割分置,主张臣任其劳,君收其功。韩非进一步引用了殷商之臣费仲的一句名言:“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帽子和鞋子的上下位置永远不能颠倒,以此说明君臣间的上下关系以及社会的贵贱等级秩序永恒不易。按照法家韩非的理念,“汤武革命”是以臣反君的叛乱,即便恶如桀纣也应千年为尊。韩非又用“道不同于万物”来比喻“君不同于群臣”,以此论证君主对于群臣的根本性、统摄性和法则性,在政治生活中主张建立起君主对于群臣的绝对支配关系。

39、佛家教义的主要思想就是鼓励人们行善,勿恶;忍耐,戒欲;生灵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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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管仲曾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42、1996年9月,获华梵大学哲学系专任教职,前后九年,历任课外活动组组长、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并于2005年转任台湾大学哲学系,经历课外活动组主任、学务处副学务长、学务处学务长、文学院佛学研究中心主任。期间亦曾担任易经学会理事长三年、中国哲学会秘书长八年。由于个人行政经验丰富,因此对于中国哲学与领导管理的实践,便深有体会。

43、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44、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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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道家起源:老子.基本思想:无为,无不为.----修成真人。

47、关于韩非的法、术、势的关系问题,学者多有争论,有人以法为核心,有人以术为核心,有人以势为核心。其实韩非的法家思想结构较厚,总体上他的社会之法依从于自然之道,任法而无为。法治社会是韩非的理想社会。按《礼记‧乐记》的说法,礼、乐、刑、政,皆为治道,韩非重刑罚,强调法、术、势结合的治术,是其刑罚以治的核心内容。从作为具体治术的法、术、势三者关系上来看,势处于核心地位。法律、法规、制度、法令是由官府制定,能否令行禁止,在于君主的威权。势重则法严,势轻则法不行。反过来,法的严格执行,树立起法制的绝对权威,亦即树立起国家与君王的威势。术与势的关系也是一样,暗箱操作的术,让百官战栗,完全听命于国家、君王,术治自身显示出强大的力量,术治的威力,造成一种威势,这就是国家、君王的位势。所以法律、法令、制度与位势是互为的关系,最终落实到位势的加强上;术治与位势也是同样道理,最终加强统治者的威慑力,形成国家、君王的巨大威势。刑政离开礼乐,这种治道是有偏的,维系社会不可能长久,当然只有礼乐而无刑政,也无法维系社会。韩非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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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性恶”论。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皆挟自为心。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都好逸恶劳。

51、「循名责实」也是黄老道家「无为」的治术,一切责成于臣下,只藉赏罚御之即可。配合「循名责实」,则是反对任贤妄举,「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韩非之意,熟贤非贤,此非君王圣智所需费心之事,且中人之君常不辨贤否,若以为贤则举之,便成为妄举,避免此过,非「循名责实」不可,诚其言也。关键就是,人智有限,不必自恃眼光独到,而是藉由按部就班的考核,一步步升官重用,这样,中人之君就可以把国家管理得很好了。

52、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的几千年之后,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

53、韩非的法制观点是尖刻、偏狭、片面、僵死的。虽有其敏锐性,但也有偏颇。韩非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根据人皆自私的原理,他反对用仁义说教来治国,而主张用严刑重罚来治国。他说统治者要治理好臣民,只要掌握赏和罚就可以了。其中他尤其强调要重刑重罚。臣民做事必须完全符合君主的命令、要求,有任何一点过分或不及,都要加重处罚。韩非认为只有君主充分掌握刑罚大权,国才能治。刑重才能国治,这是一个简单的公式,实际上刑罚要准确、适中,重要的是民众自主、自立、自爱、自尊。重刑可以得逞于一时,获得表面的国治,其实危机很快就会到来。秦虽统一六国,但二世而亡,“终为天下笑”就是例证。

54、但与荀子不同的是人的自私自利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需要改变的。只是需要以法因势利导,赏罚分明。

55、  韩非还主张君主应该“服术行法”,把术与法作为维护政治地位的两手。他为专制君主提供的“术”治手法,具有补充法治、维护权势的动机。实际上,术治的实施是利用了法律体系中程序法的缺失,以毫无规则的方式考核和处置臣属,而对考核的分析引申及处置办法又全在于实施者的“自度”和心臆。面对这种随意而行的法外之术,群臣为了使自己免于术治的陷阱,必然会更多地顾及君主个人的性格心性和喜怒好恶,而放松对法律的顾忌。在君臣双方的戒备中,成文法丧失了应有的信用,法治在术治的实施中被严重削弱,持法之术成了败法之因。而且,韩非是要以隐秘之术保证君主的一统权势不可侵犯,维护权势的稳定性,但实施那些诡秘狡诈、毫无诚信的卑鄙伎俩,表明了政治权势人物道德的缺失,会加深君臣上下间的互不信任和互相倾轧,既使法治变得徒有虚名,又削弱了势的存在根基,维势之术也变成了失势之因。

56、  修身养性,齐家治国。中庸之道,中庸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把握阴阳的大智慧,尤其讲变通,中是整全的,但我们无法同时掌握整全的,所以中就变成了合理。当它大才合理的时候,这个中就代表大,当它小才合理的时候,这个中就代表小,当它极端才合理的时候,中就代表极端。中庸之道,就是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点,达到以虚控实的目的。仁义礼只是安人法,将心比心平衡的方法。还有经权之道。

57、从理论上看,“术”和“势”表面上看是强化君臣上下等级的尊卑主奴关系,有集权专制之嫌,但是,事实上,如果配套实行能上能下的任期制,而不是终身制或退休制,那么,这种奴性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和相互隶属关系。

58、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59、卷有<初见秦>、<存韩>两篇,主要处理说秦王之事,与法家思想主题关系较少,暂不论。<难言>篇,隐喻自己的处境,以及向君王分析大臣难言之实况,实际上,从这篇文章中就可以看出,韩非不黯官场逻辑,缺乏隐匿自己藏身政坛的阴柔身段,满腔爱国的热情,满腹治国的策术,却苦于不能面君尽言,实际上跟儒家知识分子的状态差不了多少,韩非言术,跃然纸上,自己却未必能操作运用,实知识分子个性使然。

60、  孔子门下弟子三千,因而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某些地区更将“孔圣诞”定为“教师节”。

61、<扬搉>篇,或为<扬权>,文气不同于它篇,或非本人之作。但意旨尚同,主要还是御下之术,而且是黄老之道术,主上无为匿情而赏罚御下,否则,「主上不神,下将有因」,「主失其神,虎随其后」,必「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苟信,虎化为人,复反其真。」文末言「为人君者,数披其木」其木则是臣下、公子、宗室等等,告诫君王要不时地铲除这些臣子的权势,不可使其过重,这都是重势的立场,做法上则是御下之术的申说。

62、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在这里,什么是世界观,什么是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关系,我就不一一解说了,从字面上模糊了解即可)。但是,人人都有世界观,但是,一般人的世界观都是凌乱的,不规则的,自发的,所以不能称为哲学,而哲学就是哲学家根据一定得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把不自觉,不系统的世界观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而形成的思想体系。注意,哲学只是理论化和系统化的思想体系,不一定是正确的思想体系,哲学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当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科学的哲学。

63、再次,从字面上理解,哲学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词语”philo"(热爱)和“sophis”(智慧)。哲学本意就是“爱智”,哲学家是“热爱智慧的人”。说白了,哲学就是一门使人聪明的智慧之学。

64、学思行|理性的结构:比较中西思维的根本异同

65、韩非的法制思想有其深刻之处和合理性,同时又十分强调君主专权,其结果是导致暴政、酷政。他的法制思想是自相龃龉的。这种法制思想引领下的法制观念,实际上偏向了君主专权的一方。法的公开性、公正性被淡化,消弭于法制强制性中,法作为治术无大作用,成为空文,突显出来的是术治,尤其是位势、权势之法。这种法制观念,成为社会普遍理念之后,留给传统的就是一副生杀工具,一口砍头刀。民众在实际上没有法权,当然也没有法治保护下的民主、自由和平等。

66、说到中华文化思想大爆发的时代,大部分朋友都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各显神通,各自都拿出了治理家国天下的最佳方案。经过实践检验,法家最终胜出。其它各家在那么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确实很难实现治世的目的。法家为什么能够最终胜出呢?因为它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特别的接地气。

67、你如果近距离观察那个时代的诸侯各国,你会发现不仅是秦国用商鞅的法家思想变法图强。韩国任用的申不害,魏国任用的李悝,楚国任用的吴起,吴国任用的孙武,或多或少从思想光谱上来看,都比较接近于法家思想。

68、  但是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儒家思想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保存和解释儒家思想文献,增进人们对它的理解是我们作为对儒家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不管你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如何,了解这个极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一定会使得你的生活更加丰富。

69、关键词:韩非子,儒家,法家,重术,重势,重法,循名责实,无为

70、  对待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倾向:一是国粹派,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都好,甚至对二十四孝也不加批判地完全肯定:一是西化派,把中国落后的一切根源归之于文化传统,主张完全抛弃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全盘西化。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应该是古为今用,批判继承。

71、如何看待法家思想?我觉得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东周列国礼崩乐坏时代),出现的一种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这么一种思想。虽然这套体系里面有很多暗黑的统治术,一段时期内毒害了中华文化健康的肌体。但是法家思想最终还是融入了,汇集儒,墨,道,法等百家学说,发展出来的两汉经学体系,为后世所沿用。

72、哲学的作用。未学习哲学之前,我都很难理解这些抽象的世界观方法论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用。学进去了才发现,生活真的是处处有哲学,哲学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可以把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的思想,由此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把握好哲学,我感觉自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一定的俗气和幼稚。不难发现,学习好哲学之后,我在看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人生问题的时候,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沉稳,更加冷静,思考问题特别的辩证,思考内容的角度也更加全面,这些在某些网络论坛进行辩论、贴吧发言和平常与人交流中都有所体现,就是在回答你这问题的时候,思绪措辞也比未学习哲学之前变得更加严谨、更加符合逻辑。

73、法家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74、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时喜爱讲儒家思想的“民贵君轻”,以达到麻醉剂老百姓的功效,但不遗余力维护保养他的执政和利益的前提下,更爱法治,因而,事实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法规来维护他的权益。

75、十过之文,有些地方文体过于铺排,好音一节所述无据,有违韩非实事求是的原则,又,不听忠臣一节,立场与<难一>相反,<难一>力驳忠臣的功效,而此章此节则强调不听忠臣之过,笔者以为,<难一>确实符合法家立场,但是言之过头,推论过甚,反而失之轻浮,<十过>之文,却篇篇都是佳作,不仅值得一读,更宜由君王理解并守护,总之,<十过>记取历史教训,都是给君王上课的佳作。与<八奸>相同,皆为君王之教育培养而做。

76、一本薄薄的《商君书》书,不到三万字。居然把统治者,统治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商君书》既讲道理又讲办法,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哪怕你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很深刻地理解,所谓的“驭民之术”了。《商君书》可谓是集法家之丑陋和阴损之大成,读后令人不寒而栗。

77、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78、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79、2016年8月19至21日,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研修班的学员们在英杰交流中心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

80、  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81、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82、  在众多学派和政治势力竞相媚世、争取人心唯恐不及的社会背景下,韩非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毫不掩饰地宣示了以君主需要为基准的一系列价值标准。他说:“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又说:“邦者,人君之辎重也。”这从根本上将邦国视作载君行驶、供君享用的私人器物,国家机器被看作君主伸张个人意志的工具;在韩非看来,君主取用于国,就像取用于自己的物资库一样,而国家的车辆驶向哪里,则全由君主的意志来决定。在百家争鸣、儒墨为显的时代,这种理论应该是振聋发聩的,也是足以令专制君主喜而受用的。针对儒家重义轻利、谏言忠君、仁者爱人等许多道德伦理观念,韩非提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站在君主本位的立场上看待国家政治生活,那辞爵择主、逞性强谏、施惠于民、避世弃君,自然成了法所不允的罪过,不能给予道德上的褒扬。韩非在特定的立场上重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价值体系,提出了社会生活中迥异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他的理论从君主本位出发,一以贯之,无所掩饰,是冷峻而彻底的。

83、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84、慎到的势治派丰富多彩加强了鲍叔牙“势”的概念,所说势就是威权。慎到注重提升执政者的权力,认为君王能够“握法处势”,“无为之治天底下”,严厉打击典型性来威慑朝野。势治派规定把政府威权尽可能扩张,并且悉数都集中在人主手上,使君王变成臣下也许的对象,以起震慑作用,并由此更进一步,觉得一切变法维新及入仕为人处事之法,都需要看好“势”的改变,想让形“势”一直站在自己这里,借助操纵“势”而达到操纵变法维新和强国的目地。

85、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86、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87、与此同时,由于法家的思想意识是维护保养公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商业利益,那样,就必然早已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自然获得他的支持和喜爱,法家因而在中国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占具了执政影响力,

88、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其实就是基于人类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和判断或选择,也是认定的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从而体现人、事、物的价值和作用。所以如果你想知道发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那一定要看一看法家的思想,这样才能从中找出真正的关键词。

89、「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形名,形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此「循名责实」之法,与「君匿其欲」之法,则与黄老道家的治术一致了,后者即是「无为」,但已不是老子「无为」之无私欲的意旨了,而是黄老道家,亦即被法家转化的道家的隐匿君王意志的「无为」意旨了。

90、  任何一种系统化的思想理论都有自身的生长点和立足点,有其论证说理的根本目的和特定的服务对象。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各种政治思想都有其特定的本位,如孔子创导的儒家学说是以社稷为本位的思想系统,墨家学说是以天下为本位的思想系统,道家学说是倾向于以个体人为本位的思想系统等等。与此不同,法家则构筑了以君主为本位的思想系统。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期法家已经表现了对君主和权势的极大推崇,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从更为精深的理论层面构建了彻底的君主本位观。认识法家思想的根本特征和思想精髓,我们需从韩非的思想理念剖视。

91、因此耕战是“治国之要”,千方百计奖励耕战,诱之以利,把民众引到耕战的轨道上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减轻农业税收,对于力耕者赏以重爵;采取愚民政策,使农不得不耕,力耕得利,力耕有赏。

92、玄学即“玄远之学”,它以“祖述老庄”、综合儒道立论,把《周易》、《老子》、《庄子》称作“三玄”。玄学之“玄”,出自老子的思想,《老子·一章》中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就是总天地万物的一般规律“道”,它体现了万物无穷奥妙的变化作用。玄学家们用他们改造过了的老、庄思想来注解儒家的《论语》、《周易》,对已经失去维系人心作用的两汉经学作了改造,建立起了“以无为本”的哲学本体论。儒家的“礼法”、“名教”、“天道”、“人道”等思想,虽然也是玄学所讨论的内容,但其主旨却是道家的,即强调崇高的是“无”、“自然”和“无为”。

93、术中还包括不可让臣下测知帝王心思之无为之术,这就进入了黄老道家,其实只是藉由老子的概念术语而说得是法家君王御下之术的观点而已,并非真的老子有此思想。至于儒家与法家的冲突,根本上是概念没有厘清所致,问题不同,重点不同,刻意制造的意见对立,理当消除。消解之后,儒家、道家、法家都应该是中国政治哲学中的优良思想,应该都要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