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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核心思想

1、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2、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责任:帮助国人自信表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4、从理论上看,“术”和“势”表面上看是强化君臣上下等级的尊卑主奴关系,有集权专制之嫌,但是,事实上,如果配套实行能上能下的任期制,而不是终身制或退休制,那么,这种奴性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和相互隶属关系。(法家思想的核心思想)。

5、你如果近距离观察那个时代的诸侯各国,你会发现不仅是秦国用商鞅的法家思想变法图强。韩国任用的申不害,魏国任用的李悝,楚国任用的吴起,吴国任用的孙武,或多或少从思想光谱上来看,都比较接近于法家思想。

6、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口号是"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7、《朱子语类》上说:“人人心中有一太极。”朱子在鹅湖之会上也明确提出过:太极者,万物之理也。什么意思?我的理解就是:万物之理,存乎于心的意思。朱子之理与阳明之理其实是一个理,这个理就是心,所以说“心即理”。朱子曰:天下之理一也。岂容有二?(法家思想的核心思想)。

8、荀子曰:圣者,尽伦者也;王者,尽制者也。此言极是。伦者,教之以礼也。制者,治之以法也。礼法俱备,圣王之伟业也!

9、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其权威性。法家坚决反对在“法令”之外讲仁爱、道德,韩非子明确指出:“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则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他认为,“任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正所谓“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10、说到中华文化思想大爆发的时代,大部分朋友都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各显神通,各自都拿出了治理家国天下的最佳方案。经过实践检验,法家最终胜出。其它各家在那么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确实很难实现治世的目的。法家为什么能够最终胜出呢?因为它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特别的接地气。

11、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纯粹是一种算计的关系。下大致吉安为了得到父母更多的爱而算计,夫妻之间也会互相算计。国家与国家之间、君臣之间,都是赤裸裸的算计关系。所以,法家认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必须要学会算计,以更高的阴谋诡计去算计阴谋诡计。

12、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13、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4、从历史看,法是为了打破世卿世禄制度,打破其他卿大夫世族对诸侯公族的侵犯威胁。当东部各诸侯国法治普遍实行,已经打破卿大夫家族世卿世禄制,国君已经培植起一套强有力的官僚体系,这时对国君的主要威胁就是官僚体系了,尤其是“三家分晋”之后,于是,关于国君整治官僚体系的一套学说就诞生了,这就是法家术派和势派产生的社会背景。之所以申不害和慎到分别在韩国和齐国倡导术派和势派思想,是因为这两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官僚体系,但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官僚体制。

15、战国时期,法家主要划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16、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着强烈的制约作用,对现代法律体系有着深刻的影响。法家"与"阴阳家、儒家、墨家、明家、道德家"被列为"六家"。法家是顺应历史潮流而诞生的。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法家的崛起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法家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7、法家原本系出儒家,属于儒家中的实务论者。理念之儒、传统之儒主静,万事万物以一理惯之;实务之儒、法家之儒主动,然而万变未离其宗。儒法同源,礼教与法治原本可以并行不悖。何必偏听偏信,自存门户之见?

18、从历史看,法家思想所谓的“法、术、势”,“法”是为了保民、去贵、去世袭,强化诸侯公族体系的势力,建立属于诸侯公族的官僚体系,削弱各卿大夫世族体系;“术”是为了治理和精细化官僚体系运作,循名责实;“势”是为了强化官僚体系中诸侯国君在中央和地方的君臣上下的权威。

19、孔子门下弟子三千,因而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某些地区更将“孔圣诞”定为“教师节”。自从中国人开始追求现代化以来,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自明清时代,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参考儒家传统提供的资源。尤其是华人和东亚人应该有这个机会。但是正如其它的文化传统,儒家传统属于全人类,所以儒家的思想文献应该尽量翻译成各种语言,提供给大家。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但是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儒家思想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保存和解释儒家思想文献,增进人们对它的理解是我们作为对儒家感兴趣的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不管你对儒家思想的评价如何,了解这个极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一定会使得你的生活更加丰富。“儒家,释家,道家“的内容和核心思想分别是什么呀?儒家,由孔子将道家思想拓展而形成,积极入世型“命由我定,运由我转,无关鬼神乎”这是中国道、儒两家的名言,正因为如此,中国历来都是个无宗教信仰的国家(是按人数上和老百姓的态度上来说,因为统治中国思想的都是以君臣家国、兄弟义气等方面的,神仙鬼怪只不过是民间传说,用来点缀生活。)即使是现在,真正的教徒数量我们都可忽略不计,所以,才叫道家、儒家、释家,而称为道教、儒教、佛教的较少(境外的佛教不算),国人一直是把道儒佛当思想系统看待。佛教是教育,是教人要深信因果,要得正知正见,超脱轮回,度己度人,成就佛果。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从创立到现在有两千多年。道家起源:老子基本思想:无为,无不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核心思想是通过内省,提高自身境界,达到与世界万物的合谐。不论是儒家的修齐治平,还是佛家的降伏其心。是内省型的本土文化。

20、在经济上,铁器逐渐应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普遍推广,使得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铁器在春秋末年已经出现,但不普及,进入战国以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经离不开铁工具。《管子》里谈到: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耜、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有斤、锯、锥、凿。

21、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时喜爱讲儒家思想的“民贵君轻”,以达到麻醉剂老百姓的功效,但不遗余力维护保养他的执政和利益的前提下,更爱法治,因而,事实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法规来维护他的权益。

22、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秦始皇,而秦始皇统治群众的思想就是法家的思想。有些统治者认同无为而治或者教化群众,但秦始皇并不这样认为,他认为只有严苛的法律才能让群众听话。所以在这种立法之下,很多群众也是比较安分守己的,为国家而奋斗。并且在秦朝实行的是重武,只要你能获得战绩,那生活就大大的改变。所以法家奉行的纪实,严苛的法律,也是公正的伸直秩序,这样才能激发人民的战斗欲望,才能让国家更加强大。这种想法也是很正确的,因为事实证明秦统一了六国,成立了第1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

23、商鞅的法治派注重绝对的法治,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一切依规而行。法治派的政略要以酷刑厚赏来实行法案,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缺乏赏,凡违法违令得人没有逃罚。法治派注重“以法治国”,规定我国官员学法用法明法,老百姓“以吏为师”。

24、法家三派分别是商鞅主导的法治派,申不害的术治派和慎到的势治派。三者的相同点取决于,都认为以法治国,以法治为核心内容,但三派中间也有所不同。

25、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管仲曾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26、  在众多学派和政治势力竞相媚世、争取人心唯恐不及的社会背景下,韩非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毫不掩饰地宣示了以君主需要为基准的一系列价值标准。他说:“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又说:“邦者,人君之辎重也。”这从根本上将邦国视作载君行驶、供君享用的私人器物,国家机器被看作君主伸张个人意志的工具;在韩非看来,君主取用于国,就像取用于自己的物资库一样,而国家的车辆驶向哪里,则全由君主的意志来决定。在百家争鸣、儒墨为显的时代,这种理论应该是振聋发聩的,也是足以令专制君主喜而受用的。针对儒家重义轻利、谏言忠君、仁者爱人等许多道德伦理观念,韩非提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站在君主本位的立场上看待国家政治生活,那辞爵择主、逞性强谏、施惠于民、避世弃君,自然成了法所不允的罪过,不能给予道德上的褒扬。韩非在特定的立场上重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价值体系,提出了社会生活中迥异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他的理论从君主本位出发,一以贯之,无所掩饰,是冷峻而彻底的。

27、  韩非对君主与臣属的关系也有特别的理解。韩非是在人性自利的前提下看待君臣关系,认为君臣双方都是按照各自利益的算计来结合的,那各自就有不同的心思与追求。他说:“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据此提出:“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宣称君主就是依靠刑赏权来控制臣属的人,主张君主在实现自身根本利益的过程中,应该用杀戮之刑和庆赏之德来控制臣属,使群臣畏惧刑罚的威势,追求行赏的利益,进而保持对臣属的绝对支配。韩非还认为,君主对于臣属是一种豢养、蓄养关系,他引论比喻说:“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君主就像土地生养草木一样地蓄养了群臣,所以群臣的所有劳作硕果自然属于君主土地肥美的功劳。据此他公开宣称君臣间权力与责任的分割分置,主张臣任其劳,君收其功。韩非进一步引用了殷商之臣费仲的一句名言:“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帽子和鞋子的上下位置永远不能颠倒,以此说明君臣间的上下关系以及社会的贵贱等级秩序永恒不易。按照法家韩非的理念,“汤武革命”是以臣反君的叛乱,即便恶如桀纣也应千年为尊。韩非又用“道不同于万物”来比喻“君不同于群臣”,以此论证君主对于群臣的根本性、统摄性和法则性,在政治生活中主张建立起君主对于群臣的绝对支配关系。

28、  先秦法家思想不失为古代中国社会一种精深的法治理论,其中确有许多闪光的法治建设理念和社会管理思想值得我们认真汲取,然而,其君主本位的政治立场规定了其理论的性质。我们在肯定其积极理念时切不可惑于其中某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表层的法则,一定要看到和清除蕴含于其中的以君主为本位的政治立场、价值体系及其某些施法手段。我们在分析认识诸多思想理念时应该特别注重对其实现创造性的转化。

29、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30、与此同时,由于法家的思想意识是维护保养公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商业利益,那样,就必然早已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自然获得他的支持和喜爱,法家因而在中国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占具了执政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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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故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33、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4、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35、与此同时注重法律的客观性,轻罪处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认为但凡犯法者皆应挨罚;激励告奸,用法律制裁夺走旧贵族权利。法治派的举措夺走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加强了中间对地方的全面控制。

36、法家得到了秦朝统治者的认可,而秦朝也变得很强大。

37、术治派明确提出最高统治者必须使用术,君王要以“独视”、“独听”、“独断专行”的手段来推行执政。术治派觉得,“独视者谓明,独闻者谓。能独断专行者,故能够为天底下主”,君王“五庄之机正而天底下治,故一言正而天底下定,一言倚而天底下靡”,君王本人的言论和认为能够确定国家兴衰,表明了独裁专权主义的观念。

38、礼教与法治,原本并行不悖,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罢了。

39、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得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

40、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41、法家思想随着秦朝的土崩瓦解,也就失去了它的市场。但是法家思想整合起来的这一套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的社会实践方法,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汉朝后来以儒学为中心,结合百家之所长,发展出来了一套经学体系。成为中国官学的核心,也被称为新王道。法家思想也像这么一涓长长的细流,最终融入了经学的汪洋大海!

42、事实上,法纪几乎便是阶级社会的有力执政专用工具,奴隶制度这般,中国封建社会这般,资本主义制度自然更这般。由此可见,法律是阶级社会的必定物质,是阶级社会的主要标示之目的就是为了为维护统治阶级的执政和利益。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分?又被分为了哪三大派别?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阶段比较重要的一个思想流派,其以法治为核心内容,对后人影响深远。中国古时候法家分成三大派系: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三派均以法治为载体,但侧重点差异。

43、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44、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45、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46、道家,乃至儒家、法家,本质上其思想都来源于《周易》。道家的核心思想就是“太极”,儒家则“中庸”,法家纯为术无关于道,但术亦是道之用。

47、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生产工具方面的变革和广泛使用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地面积增多,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料。春秋中晚期,在"井田"之外,出现了"私田"。随之而来的是,私田不断增多,土地逐渐可以交换、甚至买卖,井田制渐趋瓦解。战国时期,社会生产方式也开始转变,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耕作代替了犁耕为单位的集体协作,封建个体经济逐渐占主导地位;"工商食官"的局面逐渐破坏,出现了个体手工业者、商人。

48、《朱子语类》开头就说:“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又说:“人人心中有一太极。”“盖此物之极,当在此物之中,非指‘极’而训之‘中’也。”可知 太极就是万物之理,“总万物之理而谓之太极”,太极就是至中,“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和“君子守中”其实是一个意思,万物之理存乎一心,所以“心是谓中”。

49、  法家极力推崇法治的一个目的,是想把社会治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避免人治的随意性。韩非曾说:“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然而,由于法对势的依赖,以及势对法的最终决定,这样的法治终究还是滑入了难合初衷的人治轨道。西汉时的杜周曾任廷尉,专司守法职任,他在回答人们对执法随意性的非难时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在法家的视域中,法律本质上都是当朝执政者制定出来实现一定政治目的的工具,当然是执政者可以据时修改变更的东西。遵循法家的法治理念,尽管社会治理会显示出一定程度的法制色彩,亿万臣民在一定层面上也似乎可以一轨于法,但这根本上都只是权势君主人治的另一表现形式而已。

50、  任何一种系统化的思想理论都有自身的生长点和立足点,有其论证说理的根本目的和特定的服务对象。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各种政治思想都有其特定的本位,如孔子创导的儒家学说是以社稷为本位的思想系统,墨家学说是以天下为本位的思想系统,道家学说是倾向于以个体人为本位的思想系统等等。与此不同,法家则构筑了以君主为本位的思想系统。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期法家已经表现了对君主和权势的极大推崇,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从更为精深的理论层面构建了彻底的君主本位观。认识法家思想的根本特征和思想精髓,我们需从韩非的思想理念剖视。

51、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52、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春秋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观念。

53、商鞅之所以在秦国实行法派,是因为秦国比较落后,还处于世卿世禄制制度的时代,国君没有强有力的官僚体系,时常为卿大夫世族所侵犯威胁,所以,实行法派之治,促使士大夫崛起,如此则士民刚刚获得解放,生产力和激情四射,官僚体系刚刚诞生,如朝日之初起,其势不可挡。后又在韩非子和李斯帮助下强化“术派”和“势派”,强化中央集权,更重要的是秦国严格实行法治,比如商鞅逃亡时没有证明文书不得住宿、秦昭王驳斥旱灾为饥民请开王室五苑、荆轲刺秦王时台下武士没有王昭不敢上殿干着急。相反,东方六国官僚体系此时已是午后骄阳,法治废驰,吏治腐败,官民矛盾突出,故而败亡。

54、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55、  法家的立法排除了民众的参与,不能完全得到民众的认可,这样的法律在推行中面临极大的困难,那就必然要借助于权势,威严的权势于是成了法律的依靠和保证。韩非明确提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乱也。”威势为君主所专有,那社会生活中的立法主体和执法主体就必然同一于权势君主。这样,法律完全成了权势的附属和工具,就只能屈从于权势。事实上,中国历史上许多昏聩残暴的君主始终没有受到过法的追究制裁,表明了法在最高权势面前的软弱无力;而历史上的许多变法者,不管变法内容如何,多在君权更替之后遭受厄运,也正表明了权势对一种法律拥有的决定权和终止权。

56、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57、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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